- 发布人:党委教师工作部
- 时间:2023-10-12
- 点击:274
- 来源: 党委教师工作部
根据教学工作需要,现公开招聘专职代课教师1名。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代课教师一名
二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2、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;
3、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,能够适应岗位需要,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、专业或技能条件;
4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政治学理论、中共党史专业均可;
5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;
6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、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4、曾在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;
5、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;
6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17:00时止。
邮件标题格式:姓名+毕业院校+专业。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,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,请及时联系金老师。邮箱地址:zkwlrsk@126.com。
网上报名所需材料:
1.本人二代身份证(正面、反面)扫描件;
2.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;
3.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最高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;
4.各种奖项、证书扫描件。
(三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,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。
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科负责。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、提供不实资料的,取消其报名、聘用资格。
(四)面试(试讲)
1.面试(试讲)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2.面试(试讲)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面试(试讲)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、课堂教学能力、学术研究潜力、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。
(五)聘用
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,电话通知被聘用人员到校签订聘用协议,协议期限为一年。聘用期满后,学校将依据本人年度考核情况,双方协商一致,决定是否继续聘用。
五、待遇
工资待遇按学校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纪律与督查
学校纪委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,对弄虚作假、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七、联系人
周老师1513827959;金老师18803719631